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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老旧车辆淘汰补贴政策

2020-11-11 18:40:55 来源:阜康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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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拟订老旧车辆淘汰补贴政策:

一、凡是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应依法予以强制报废。

二、鼓励对自愿提前报废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运营柴油货车、二手车给予每车1000元补贴。

三、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

四、鼓励自愿提前报废淘汰公共领域老旧车辆的给予一定支持,对存量燃油货车更新为新能源或新能源汽车优先发放通行证。

五、落实国家自2020年5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六、多方联动,确保不漏一车。市公安局机关依据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安状况、买卖伪造票证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处置。交警部门严查严管,禁止报废汽车和拼装车上路。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市商务工信局对回收企业出售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五大总成”及其它零部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依法进行处理。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在拆解或者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依据《循环经济促进法》进行依法处理。市农业局加强农用报废车辆的管理。多管齐下,堵塞报废车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漏洞,确保不漏一车。

七、统一收缴,及时处置。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拼装机动车,禁止拼装的机动车交易。对于所有报废车辆,商务工信局将严格按照明确的补贴标准,带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上门统一收购,并将报废车辆交由该企业进行拆解(大车按1200元/吨称重,且要扣除轮胎和驾驶室重量补贴;小车免费提供上门收车服务)。

咨询电话:0994-3222348

                                       阜康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编辑: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