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5.874万元,按照《关于同意将2020年扶贫项目前期费及监理费项目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并实施的批复》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5.874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阜康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阜财预字〔2020〕5号)文件,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项目批复后不得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和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资金用途;
二是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三是严禁挪用、滞留和挤占项目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阜康市2020年扶贫项目前期费及监理费项目 |
阜康市 |
85.874万元 |
市扶贫办 |
2 |
阜康市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
阜康市 |
30万元 |
市财政局 |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12317、0994-3222497
责任编辑: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