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司法局 关于成立阜康市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的专业优势,主动担当作为,及时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决定成立阜康市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
一、成员名单
团 长:黄丹丹 市司法局局长
副团长:张 婷 市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杨嘉琦 新疆博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江红 新疆益一律师事务所主任
边 洁 新疆百森律师事务所主任
朱力俊 新疆瑞升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罗 进 城市法律服务所主任
者学红 九运街镇法律服务所主任
宁 洁 城关镇法律服务所主任
金立新 水磨沟乡法律服务所主任
李 婷 新疆博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志萍 新疆博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淑娟 新疆百森律师事务所律师
范红艳 新疆百森律师事务所律师
乔伟东 新疆益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玉梅 新疆益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海拉提·再乃里 新疆益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努尔阿德力·拖辽吾 新疆益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江南 新疆瑞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加才 新疆瑞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谷晓萍 新疆瑞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袁蓓蓓 新疆瑞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艾力·牙生 九运街镇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祖丽比亚·依米提 城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市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下设办公室,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侯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为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疫情应对举措在法律层面上提供合理可行的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
(二)积极主动向社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与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引导社会各类群体积极应对,科学防控,知法守法,共同战“疫”。
(三)对全市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遭遇到的劳务用工、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和争议,从法律专业角度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建议,开展线上“法治体检”,帮助他们摆脱困境。
(四)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为我市疫情防控及后续工作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涉法涉诉案件提供法律意见。
(五)运用网络、微信、热线电话等信息化手段开展不见面“零接触”调解,把调解工作做得更加接地气、暖人心、以更加生活化的处理方式,周到细致地做好政策解读、法律释疑、普法宣传、纠纷调处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发挥职能作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集中到这项工作上来。要树立大局意识,从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出发,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履行社会责任,彰显社会担当。
(二)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服务团成员要认真学习钻研与疫情相关的以及因疫情而产生的与社会民众权益保护、生产生活等有关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注意收集和研究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法律案例,发现特点,总结规律,努力提高个人及服务团整体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支持。
(三)遵守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服务团成员要认真遵守执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依规开展涉疫情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以问题导向,全面了解企业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审慎提出法律对策。要自觉接受市司法局的监督和指导,细化服务流程,做好工作记录。
阜康市司法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