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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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乱点乱象 专项整治的通告

2020-06-17 17:01:06 来源:阜康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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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决策部署,彻底整治道路运输行业乱点乱象,推进我市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路政(海事)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昌吉公路局阜康分局城市管理局决定在全进一步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乱点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行业执法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未按照要求记录执法全过程,未及时进行行政执法公示,“黄牛”中介扰乱办事程序等乱象;

(二)整治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黑恶势力煽动闹事、强揽工程、垄断工程材料供应、围标串标、非法分包转包等涉黑涉恶问题;

(三)整治非法开展出租汽车客运、道路客运运输,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牵头者,特别是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地区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欺行霸市、具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黑恶势力;

(四)整治客车驾驶员联合“黑服务区”餐饮场所“宰客”、客运车辆不按批转的客运站点停靠、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站外揽客、甩客、宰客、超范围经营、胁迫客运司机罢运停运等问题,严厉打击车站周边,主要乡镇集市、公路干线存在的面包车、小轿车等非法从事客运经营,通过微信群、QQ群等搭建人数众多、层次明显、有组织性的拉客团伙的违法行为,整治客运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长途客车接驳制度不完善,客运市场秩序不规范等行为;

(五)整治巡游出租车司机不使用计价器、拒载、途中绕道、甩客、强行拼客、宰客等违规经营行为,胁迫出租车司机罢运停运,串联组织出租车业主群体性上访,煽动出租车业主和司机围堵政府机关,整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不严格、运营服务不规范等行为

(六)整治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拒检、绕道、借故堵塞车道,串联组织货运业主和货车司机非法改装、故意扬撒等违法违规行为,大件运输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等行为;

(七)整治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货车闯卡、恶意冲卡、“保车”逃费、蓄意破坏公路设施、“黑服务区”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整治驾驶员培训考试“吃拿卡要”现象;

(九)整治车管所办理群众业务速度慢、态度差、效率低,“黄牛”代办等现象;

(十)整治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乱停乱放机动车,扰乱交通秩序行为;

(十一)整治其他故意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充当“保护伞”等。

二、行业倡议

请广大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自觉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共同抵制非法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请广大市民从自我做起,主动抵制、拒绝参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同时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积极向市纪委、扫黑办等上级部门举报为违法违规、乱点乱象行为打招呼、说情、通风报信等“保护伞”线索。

三、举报方式

欢迎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提供线索,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各成员单位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举报人实施报复的依法从重惩处。

举报电话

阜康市交通运输局0994-3228079

阜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0994-3222416

阜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0994-3306026

阜康路政局0994-3234010

阜康市城市管理局0994-3231170

昌吉公路局阜康分局15684887466

阜康市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611

责任编辑: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