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2020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专项脱贫 攻坚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阜康市2020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专项脱贫
攻坚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2020年中央及自治区下达财政专项脱贫攻坚奖励资金539万元,按照《关于同意将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村村庄环境整治等项目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并实施的批复》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计划总投资:85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专项脱贫攻坚奖励资金30万元,按中标价超出部分由其他各级扶贫项目结余资金或由市财政列入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配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2.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村村内巷道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25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专项脱贫攻坚奖励资金100万元,按中标价超出部分由其他各级扶贫项目结余资金或由市财政列入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配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3.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村村庄围栏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98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专项脱贫攻坚奖励资金180万元,按中标价超出部分由其他各级扶贫项目结余资金或由市财政列入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配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4.阜康市上户沟乡白杨河村道路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脱贫攻坚奖励资金189万元,按中标价超出部分由其他各级扶贫项目结余资金或由市财政列入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配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5.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村节水灌溉加压滴灌首部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5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专项脱贫攻坚奖励资金40万元,按中标价超出部分由其他各级扶贫项目结余资金或由市财政列入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配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专项脱贫攻坚奖励资金的通知》(昌州财农〔2020〕20号)文件,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项目批复后不得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和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资金用途;
二是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三是严禁挪用、滞留和挤占项目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专项脱贫攻坚奖励
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
上户沟乡黄山村 |
85 |
上户沟乡人民政府 |
2 |
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村村内巷道建设项目 |
上户沟乡黄山村 |
125 |
交通运输局 |
3 |
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村村庄围栏建设项目 |
上户沟乡黄山村 |
198 |
上户沟乡人民政府 |
4 |
阜康市上户沟乡白杨河村道路建设项目 |
上户沟乡白杨河村 |
220 |
交通运输局 |
5 |
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村节水灌溉加压滴灌首部建设项目 |
上户沟乡黄山村 |
50 |
农业农村局 |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12317、0994-3222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