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告公示(2019年)
经阜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19年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为34.84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
1.实施地点:新疆阜康市
2.建设内容:养殖业
3.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30%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
5.实施期限:一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人:牛红梅
7.绩效目标:阜康阜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及国家补贴项目,农户自缴全额保费20%,通过惠农政策帮使农户受益,农户自愿的前提下,我公司积极下乡村宣传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农户经济财产,不使农户因遭受自然灾害受到损失因灾致贫。
8.带贫减贫机制: 政府通过补贴,农户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自身经济财产,降低农作物因自然灾害遭受的损失,防止农户因灾致贫。
监督电话:0994-3227039
责任编辑: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