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www.fk.gov.cn

阜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告公示(2018年)

2020-05-28 20:11:32 来源:阜康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经阜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18年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为678.34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

1.实施地点:新疆阜康市

2.建设内容:种植业

3.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贴40%,自治区财政补贴25%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

5.实施期限:一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人:牛红梅

7.绩效目标:阜阜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及国家补贴项目,农户自缴全额保费20%,通过惠农政策帮使农户受益,农户自愿的前提下,我公司积极下乡村宣传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农户经济财产,不使农户因遭受自然灾害受到损失因灾致贫。

8. 带贫减贫机制:政府通过补贴,农户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自身经济财产,降低农作物因自然灾害遭受的损失,防止农户因灾致贫。

监督电话:0994-3227039

责任编辑: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