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告公示(养殖业)
经阜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19年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为34.84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
1.实施地点:新疆阜康市
2.建设内容:养殖业
3.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30%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
5.实施期限:一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人:牛红梅
二、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财政补贴资金21.77万元
三、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13.07万元
监督电话:0994-3227039
责任编辑: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