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禁止燃烧秸秆的公告
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近期发现阜康市辖区普遍存在焚烧秸秆和垃圾的现象,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严重污染。为切实改善阜康市环境空气质量,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产业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完善本辖区网格化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将秸秆、垃圾禁烧工作作为网格环境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产业园、乡镇、办事处监管职责,层层分解任务,
细化禁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禁烧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二、加大巡查检查和执法力度
产业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开展禁烧专项行动,尤其在春秋两季要开展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一级网格化监管的作用,盯牢重点区域,加大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以及社区、村一级田间地头的巡查力度,并制定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台账,及时制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的行为。
产业园、各乡镇、办事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始终保持对随意焚烧秸秆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明确规定环保部门可以处5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
产业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焚烧秸秆、垃圾对大气环境和土壤的危害,并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行为以及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提高公众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秸秆、垃圾自觉性。
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
坚持“疏堵结合”,引导农户将秸秆以秸秆青贮饲料、秸秆外销、发展食用菌、能源转换等方式综合利用,切实帮助农户解决实际问题,从根本上改善“人盯人、人盯地”的死看硬守模式和“重堵轻疏”的工作方式。
阜康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