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康包装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 年产9000万条塑料编织袋、10000吨塑料再生粒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2020年1月,新疆华康包装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委托山东永宏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华康包装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年产9000万条塑料编织袋、10000吨塑料再生粒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相关规定,现对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华康包装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年产9000万条塑料编织袋、10000吨塑料再生粒子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年产9000万条塑料编织袋、10000吨塑料再生粒子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阜康产业园阜西区(新疆三和伟业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厂房),总投资5180万元,项目厂房总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购置拉丝机、凸轮式收丝机、园织机、复合机、印刷纸袋一体机、塑料回收造粒机组等生产设备,并对厂区进行亮化、绿化。项目建设完成投产后,将实现年产塑料编织袋9000万条,塑料再生粒子10000吨的生产规模。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会对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如废水、废气、废渣和生态、占地拆迁等。特发此公告,面向项目周边区域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华康包装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
联系人: 吴光取
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产业园阜西区(三和伟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院内)
电话:1390677551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山东永宏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昌盛街78号交通大厦1号楼819室
环评单位联系人:汤成忠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809966221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订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开展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各环节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报送阜康市环境保护局。
(2)阜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召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
(3)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由审查会议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报送阜康市环境保护局,取得环保局环评审查意见。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规划实施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规划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全本。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规划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规划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
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新疆华康包装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
2020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