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国资直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公开竞聘工作公告
为持续深化阜康市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人岗匹配、适才适岗”的人才管理体系,激发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经阜康市财政局(国资局)党组研究,拟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国资直管企业新疆天池控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现将具体公告如下。
一、竞聘职位
新疆天池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二、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坚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职业追求,热爱国资国企事业,服从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一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能力,能够统筹全局,敢于碰硬破难。
(二)具体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勤奋敬业,实绩突出,品行端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敢于担当。
2.年龄原则上45岁以下,性别不限,中共党员优先。
3.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面向社会竞聘具备经营管理经验的各界人士。竞聘者有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应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够坚持正常、稳定的工作。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对有上市公司或央企、省区级国企、地市级国企工作经历、有在其它县级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中与选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验或相适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的,经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不超过50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竞聘范围:
1.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个人档案信息存疑的;受到党纪和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3.因违法违纪曾受到刑事处罚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处理的。
4.被法院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三、竞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每位竞聘者只能竞聘1个职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应于2024年9月6日前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到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市财政局国有企业科)。报名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还应提供公务员(事业人员聘用)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为非公职人员的,还应提供企业任职、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职(执)业资格证书等)。
2.网络报名:竞聘者将填好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扫描件(以“姓名”命名)发送至阜康市财政局国有企业科或发送至指定邮箱(1322943129@qq.com)
报名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6日
联系人:国有企业科杜婉青
联系电话:0994-3232607 18199276660
(二)资格审查
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竞聘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即刻取消竞聘资格。竞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阜康市人民政府官网主页公布。
(三)竞职演讲和面试
1.竞职演讲和面试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10:30
2.竞职演讲和面试地点:阜康市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3.竞职演讲内容:竞聘者主要围绕自身工作经历、竞聘优势及竞聘岗位工作设想、如何做好企业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竞职面试内容:竞职演讲结束后,由评委根据竞聘者竞聘职位情况进行针对性提问,重点考察竞聘者经营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实际工作经验及竞聘职位匹配度,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四)组织考察
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竞聘对象最后得分情况报市财政局(国资局)党组研究,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选比例,按得分情况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竞聘人数确定考察人选,并发布考察预告。同时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完成后经征求纪检、信访、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及体检情况提出建议人选,经市委、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依照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监督管理
此次竞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竞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994-3232607
阜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