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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阜康市水磨河未开放区域安全管理的公告

2026-04-30 11:01:37 来源:阜康市融媒体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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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游客朋友们:

  当前,我市正值旅游高峰期,前往水磨河沿线河道、水源地、湿地开展徒步、探险、露营、野炊、戏水等活动的人员显著增多,安全风险隐患突出。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旅游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森林草原、河道水源与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水磨河地形复杂、天气变化频繁、部分区域基础设施薄弱的实际情况,现就加强该区域未开放区域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清安全风险,严格区域管控

  1.开放区域。水磨河沿线已规划、已开放、设有安全防护与公共服务设施的正规露营地,在开放时段内可正常通行游览。

  2.严禁进入区域。水磨河流域内所有未开放、无安全保障区域,均不具备安全游览条件,普遍存在水文复杂、地质不稳、突发山洪、救援缺失等重大安全隐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包括但不限于:

  (1)未开放河道、水库、湿地、水源等生态保护红线区、水源涵养与保护区域;

  (2)山地陡坡、悬崖沟谷、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区;

  (3)设有“禁止进入”“危险止步”“生态保护”等警示标识的区域;

  (4)通信盲区。

  二、严禁涉险行为,严防安全事故

  1.严禁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开展徒步、探险、攀爬、露营、野炊、垂钓、戏水等活动;

  2.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河道区域,严禁违规用火、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

  3.严禁破坏植被、砍伐林木、猎捕野生动物、损毁生态与水利设施;

  4.严禁向河道、林地倾倒垃圾、排放污水、丢弃废弃物;

  5.严禁在未开放水域游泳、漂流、涉水过河;

  6.严禁擅自搭建临时构筑物、开辟道路、破坏自然地形地貌及生态环境。

  7.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通过各类自媒体平台、社交网络等渠道推介、宣传,或擅自组织团体、个人进入上述未开放区域开展任何活动。

  三、强化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开展各类活动或组织相关活动的个人和组织,经劝阻无效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因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遇险、受困的,所需救援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造成生态破坏、公共设施损毁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涉事人员或活动组织者自行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生命安全高于一切!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发现违规涉水行为或安全隐患,请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994-3377001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0994-3222119

  阜康市水利局:0994-3222425

  阜康市住建局:0994-3231620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0994-3222167

  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和社会氛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阜康市水利局

  阜康市住建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阜康市分局

  2026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肖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