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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党委第二巡察组提级巡察阜康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2023-01-03 10:42:29 来源:阜康市公安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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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昌吉州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30日上午,州党委第二巡察组提级巡察阜康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州党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赵义龙主持召开与阜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郎冲宇、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何涛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州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赵义龙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阜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郎冲宇主持会议并表态。

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阜康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市公安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退休民警代表、警务辅助人员代表等参加会议。

赵义龙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重要部署,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战略高度,对巡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为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市局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党和国家全局的政治高度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深刻理解把握政治巡察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要求,增强做好政治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把握理解巡察监督的特殊历史使命和在推进“两个革命”中的重要作用,紧盯权力和责任,在政治上分析和反映问题,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深刻理解把握巡察的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深入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自觉投身新征程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希望阜康市公安局党委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能够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巡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与党中央和区、州党委要求对标对表、校准偏差,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共同完成好本轮巡察工作任务。

赵义龙指出,巡察组严格对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市公安局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市公安局的职能责任,重点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3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阜康市公安局党委作为党的二十大后州党委首轮巡察对象,既是州党委对市公安局党委和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也是州党委交给巡察组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共同政治任务,充分体现了州党委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市公安局党委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要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营造良好监督氛围,共同完成好此次巡察任务。

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将在阜康市公安局工作一个月左右时间。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开展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994-3364919,电子邮箱:pb824831@163.com,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10:00-19:30。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州党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阜康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它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信访局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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