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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考评组对阜康市创建自治区节水型城市考评

2022-12-26 10:27:13 来源:阜康市融媒体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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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至12月23日,自治区考评组利用三天时间对阜康市创建自治区节水型城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考评。

自治区考评组先后前往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国网能源阜康发电有限公司、阜西污水处理厂、天池大酒店、阜康市第五小学、正邦郡宜酒店、阜康市水源地、水厂、阜康市瑶池明珠小区、阜康市阜华景源小区、翡丽湾小区、城北建材市场、阜康市人民医院、社保局、政府办公大楼、天池管委会等单位,通过查资料、听汇报、实地查看等形式现场验收节水工作。

自治区考评组对阜康市创建自治区级节水型城市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阜康作为全疆第一个县级市创建单位,成果显而易见,为全疆县级市做好了引领作用,并指出,阜康市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市级节水主管部门的机构职能和组织建设,明确节水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加强再生水利用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持续推动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的创建工作,抓好节水宣传教育,持续开展节水宣传周等活动,提高公众参与节水的积极性、主动性,验收不是终点,节水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阜康市要再接再厉持续推进城市节水工作。

多年来,阜康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节水工作,积极创建自治区节水型城市。建立组织领导,提供组织保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阜康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制定了《阜康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组织与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形成协调工作制度,定期听取创建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真正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效地推动全市创建工作。制定规章制度,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完善节水法规制度和管理制度,编制节水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加强依法监督管理。强化基础,提高管理水平。推广非常规水利用,积极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推进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创建工作。宏观调控,推进水价改革。调整理顺水价,执行再生水指导价,实行水价综合调控。精心组织,完成器具改造。切实加强节水器具销售使用及销售市场的监管工作。全面开展用水单位和公共场所用水器具的改造。加大宣传,提高节水意识。营造全民参与节水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深入发动,扎实有效地推进城市节水管理工作。

下一步,阜康市将继续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通过供水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智慧水务系统建设,使全市市政供水管网更加安全、有效、节能,推动全市节水管理方式不断向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转变,保护好、利用好水资源,争取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

市领导赫广楠、牛义陪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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