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环境保护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动员会
12月13日,我市召开环境保护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动员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州会议精神,对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文明高质量建设。
市委书记赵强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提升站位,强化自觉,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担当。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生态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生态环境建设强化分析研判,完善体制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下大气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模式,高质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把握重点、高位推进,持续加大突出问题整改力度。要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党政“一把手”要把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把整改工作落细落地,以整改实际成效体现政治担当。要坚持分类整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要严格把控时序进度,对长期整改任务,要分阶段制定措施,分时段量化整改任务。要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坚持高位推动,长远规划、立行立改,确保整改的成效能够长期保持。要建立长效协作机制,主动靠前、不推诿扯皮,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长效追责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会议强调,要提升能力、精准治理,全力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打好蓝天保卫战,要抓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全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要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严格执行重点行业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要求。要大力实施重型柴油货车淘汰、提标改造治理,持续调整交通运输结构。要落实落细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巩固提升碧水保卫战成效,要深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水资源管理机制,有效遏制地下水超采。要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碍洪问题排查等专项行动。要加快推进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要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要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要严格污染源管控,确保全市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量倍量或等量消减替代,要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奖励约束机制。坚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健全完善植树造林绿化工作长效机制。要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处置。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统筹处理好涉及生态环境的重大问题,牢牢守住生态良好底线。以严的标准、严的纪律、严的举措,不断开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会议传达了12月13日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动员大会精神、自治州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动员会精神。
会议解读了《阜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就下一步推进整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水利局依次作了发言。
赵贤东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会议。(阜康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