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www.fk.gov.cn

新疆发布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普惠政策清单

2022-03-14 10:13:45 来源:阜康市零距离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为解决高校毕业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面临的融资难、经验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面梳理有关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普惠政策,形成《国家、自治区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普惠政策清单》,目前已正式印发。

《政策清单》共包含国家政策15条,自治区政策16条。

国家政策从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鼓励社会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3个方面入手,其中包括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政策。

自治区政策明确,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在校及离校5年以内的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自治区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享受一次性2000元创业资助;高校毕业生开办小商店、小餐厅、小超市、小作坊等微创业项目,可申请最高5000元的就业援助金。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到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享受就业创业服务、房租减免等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高校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按其实际参加的社会保险种类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生活补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可享受其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之和的全额社会保险补贴。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清单》的印发将在提升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能力、拓展创业就业空间、培育创新创业氛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为我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实施2022年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