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www.fk.gov.cn

【创城进行时】我市召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推进会

2021-09-11 11:57:00 来源:阜康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9月9日,我市召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推进会。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马瑾参加会议并讲话,她说,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国家卫生城市是城市卫生工作的最高荣誉,是评价和反映一个地方整体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我市自2008年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后,全市上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和汗水,于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知名度、美誉度。

会议指出,要快速推进,确保国卫复审工作取得实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是事关阜康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凝心聚力,聚焦“高分通过”目标,采取强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牵头部门要勇于担当,增强紧迫感,相关单位应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相互配合,确保国家卫生城复审顺利通过。要加大宣传,营造浓厚的国卫复审氛围。落实好“属地”和“行业”责任。乡镇(街道)要立即组织辖区单位、村(小区)开展彻底的环境卫生整治。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和城关镇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整治力度,要改变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十乱”现象。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督促监管行业落实国卫复审、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各项措施,加大禁烟、疫情防控、健康科普知识宣传。住建、城管、公安等城市管理部门要从建筑工地、城市立面、环境卫生、垃圾分类、交通秩序、拆迁空地等细节入手,狠抓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等部门要做好“七小”行业的整治问题。

会议强调,要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量化表》,将抽调卫健委、疾控中心、市监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单位6名工作人员,每日对国卫复审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市纪委要加大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指标达标落实情况的全面督导,对不作为、慢作为、落实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的责任。

会议强调,各部门一定要拿出志在必得、决战决胜的信心,再鼓干劲,再加压力,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通报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存在问题。

副市长郭林娟主持会议。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