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型机关建设 永远在路上
节约型机关建设 永远在路上
----阜康市顺利完成16家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初验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近日,阜康市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全社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牵头,按照昌吉州《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全市16家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进行初验和指导。
创建活动开始以来,中心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文件内容,先后3次组织各创建单位进行培训,对评价标准进行详细解读。各创建单位领导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
中心初评验收组按照资料审核和现场查验两个步骤开展验收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各创建单位积极主动对照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指标开展自查,同时根据中心验收组的修改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创建资料,按照要求全面准确地统计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完善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出台制止餐饮浪费行之有效的措施等,16家单位均顺利通过初评验收。
各单位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阜康市公安局在创建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部署会,动员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增强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从完善本局节能管理制度、推行绿色办公、制止餐饮浪费、公务用车节能使用管理等方面稳步推进节能工作,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阜康市法院从自觉开展节约行动,倡导绿色出行,积极践行垃圾分类、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扎实推进节能工作,成效显著。
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各方联动、综合施策,共同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才能让节约型机关建设真正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常态长效。(阜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李晓伟 汪娟 审核 陈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