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法院开展 “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行动
近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阜康市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为共建节约社会贡献力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我院党组迅速召开专题党组会,将中央精神迅速传达下去。要求全院干警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二是杜绝“舌尖上的浪费”。把节约理念贯穿食材采购、做餐配餐以及用餐等各个方面,最大限度减少粮食浪费。在食堂就餐时,坚持按需少量、多次取餐,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持续推进不浪费、不铺张的生活作风,引导干警继续践行“光盘行动”行动倡议。
三是杜绝日常办公上的浪费。日常工作中坚持发短文,实行双面印刷,提倡无纸化办公。节约用电、用水,减少办公耗材。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消耗,避免“白昼灯”、“长明灯”,防止“长流水”,减少电梯使用。合理使用公务电话,不用电话聊天、办私事。
四是旗帜鲜明地进行宣传。党组下达决定后,办公室和政治部开始多维度宣传。一是在阜康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院干警阅读并知晓;二是发出《阜康法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议书,号召全体干警立刻行动起来;三是在电梯、食堂、电子大屏幕上进行文字、图片宣传,营造“节约光荣 浪费可耻”的氛围;四是就餐人员坚决落实“光盘行动”,建立节俭用餐制度并进行监督;五是在自觉厉行勤俭节约的同时,对于铺张浪费的人和事,敢于指出和制止。
阜康法院全体干警坚决做勤俭节约的倡导者、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努力成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表率。(通讯员 市人民法院 冯浦刚 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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