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运街镇念好“多”字诀加强合同监管服务
阜康市九运街镇合同监管服务中心试行近一年来,从加强合同监管、规范文书格式、健全管理台账、严格审批把关入手,加强“三资”监管,摸清“三资”家底,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减少村干部职务违纪机会,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多任务”合并加强监管,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加筑“黄金盾”。为有效规范农村经济秩序,保护群众合法利益,九运街镇合同监管服务中心成立之初,就形成完善的合同监管机制,沟通联系、信息共享,并将“四议两公开”监督机制作为合同监管的前置机制。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建设项目立项、资产购置处理等村级重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需要签订合同的事务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广泛吸收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集体决策形成决议,经公开后拟定合同初稿上报镇合同监管服务中心审核,从源头上治理村级事务乱象、规范议事程序,规避因违规操作导致集体和群众利益损失。
“多层级”推进统一文书,为“三资”交易加上层层“保护膜”。统一制作《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出让、转让)合同管理规定》《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出让、转让)合同》,明确对集体所有房屋、空地、土地、林木、荒地等自然资源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建筑物、机械、设备、林木和农田水利设施等,不论采取拍卖、转让、变现的方式,还是采取资产重组、置换、投资、租赁等方式进行处置,都应签订和统一使用《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出让、转让)合同》,消除合同契约空白,从源头防止“三资”监管出现“体外运行”。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有关政策培训,理顺工作思路、掌握政策意图、统一监管标准。
“多手段”运用分类台账,为防止“三资”流失装把“安全锁”。制定下发《农村集体“三资”台账管理规定》,对统一使用台账、登记管理主体、登记上报时限、台账档案资料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村为单位,每年进行“三资”登记两次,并报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备案。建立货币资金类、固定资产类和资源类三个类别的工作登记台账。各村对集体资金,包括原始积累、经营收入、租赁收入、征用土地补偿费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进行登记;对集体资产,包括所有建筑物、农田水利设施等公共设施进行登记;对集体资源,包括土地、果园等自然资源以及债权债务、经济合同进行登记30余份,涉及金额1400余万元,从源头上严防了集体资产流失。
“多目标”严把审批关口,为资金安全使用织牢法律“防护网”。严格执行集中代管、逐级审批、专户管理。对辖区内16个村、1个社区的财务账目,由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统一代管,一律实行报账制,不得留备用金,逐级审批。还将法律服务机制作为合同监管的重要环节,镇法律顾问和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机制运行成熟,镇、村经过议事程序拟定的合同文本上报镇合同监管服务中心后,统一安排法律顾问审核,经反复修订,依法制定正式合同文本。合同监管中心将各级审批作为合同监管的责任主体,正式合同文本签订采取联签联批形式进行监管,解决责任不清,随意更改,管理缺失等问题,健全监督网络体系,做到监督全覆盖,确保“三资”管理在阳光下运行。(通讯员 张晶 审核 肖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