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巡礼 | 全国文明单位阜康市人民法院:弘扬文明薪火 谱写法治新章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灵魂,亦是一个单位的精神脊梁。近年来,阜康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文明创建为引领,推动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服务等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在弘扬法治精神、践行司法为民的征程中不断探索创新,交出了一份令人瞩目的文明创建答卷。在全体干警的不懈奋斗下,市人民法院先后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昌吉州先进基层党组织”“昌吉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7项集体荣誉。
党建引领,扬起文明之帆
阜康市人民法院秉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理念,将党建工作作为文明创建的核心驱动力,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党支部“三会一课”促学、全院干警集中研学等方式,引导干警深刻领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创新运用“1234”党建工作法,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谋划、高起点定位、高要求推动创建工作。先后专题研究创建工作16次,召开推进会8次,使创建工作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利用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引导干警将创建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凝聚起文明创建的强大合力。

2025年3月,阜康市人民法院开展干警述学报告会。资料图片
司法为民,点亮文明之光
阜康市人民法院始终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文明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流程管理,实时跟踪案件进度,每日梳理临近审限案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提醒,做到审限预警无死角,在结案环节实行扎口管理,严格结案审查,确保案件质量,以审判执行弘扬司法文明,以司法文明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基层治理调研、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讲活动90余场次,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20余份。开展防养老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禁毒、预防非法集资等法治宣传活动50余场次,组织旁听庭审15场次。联合团委、教育工委、检察院等单位,组织开展阜康市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通过“角色扮演+实景演绎”的模式,让法治建设深深植入青少年心中,同时选派员额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今年以来开展“法护‘未’来”活动20余次,在离婚诉讼案件中随案发送《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用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5年3月,阜康市人民法院法官向市民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资料图片
建强队伍,夯实文明之基
阜康市人民法院建立健全干警政治素质表现纪实、廉政、文明司法、健康、保密等“五个档案”,作为考核评价干警的重要依据,规范干警文明行为,提升干警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能力。审判质效连续三年位居昌吉州前列。在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室13个,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员额法官每周五入驻工作室,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累计帮助基层解决法律问题400余件、化解矛盾纠纷1200余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阜康市人民法院注重加强少数民族干警的培养和选拔,通过政治轮训、学习培训、业务技能大比拼等方式,提升少数民族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实施“青蓝工程”,加强各民族干警之间交流与协作,结合春节、元宵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春节“家宴”、经典诵读、参观教育基地等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营造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团结协作的多元司法铁军。

在女法官国际日到来之际,阜康市人民法院组织女法官合影留念。资料图片
创新载体,绽放文明之花
阜康市人民法院打造“法之必行,诚信守法”文明创建品牌,通过开展法官说法、普法小课堂、法治讲堂、青年干警述法等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利用多媒体平台曝光失信人员名单,发布执行典型案例,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阜康法援先锋”志愿服务队深入校园、社区、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走访调研等志愿服务活动150余场次,为包联帮扶的村、学校、企业等提供法律帮助120余场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37个,积极为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建言献策,用“志愿红”展现了法院的责任与担当。
薪火相传,文明永续;法治赋能,开启新程。阜康市人民法院站在“全国文明单位”的新起点上,将以更高的标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更实的举措深化司法改革,以更优的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以更强的担当守护公平正义,为阜康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