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护绿双管齐下!农检携手筑牢植物法治防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意识。5月10日,阜康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启动“民法典宣传月”暨“筑牢安全生态屏障 共同守护野生植物家园”主题宣传活动,将法治宣传与生态保护紧密结合,为守护绿水青山注入法治力量。

杨涛 摄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与农技人员详细勘察了水磨沟乡小红沟阜康阿魏的生长与分布情况,以确保这些重点野生植物得到有效保护。同时,通过实地讲解,向参与活动的人员普及了阜康阿魏的药用价值及保护意义,进一步增强了公众对野生植物资源重要性的认识。
阜康市农牧业推广中心研究员李鸿亮说:“2000年左右,我们在小红沟附近零星发现阜康阿魏,这几年阜康阿魏越来越少了,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把阜康阿魏保护起来。”
杨涛 摄
随后,阜康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现场宣读了《野生植物保护倡议书》,呼吁市民不采挖、不买卖国家Ⅱ级保护植物,如新疆郁金香(老鸹蒜)、阜康阿魏、黑果枸杞等,并鼓励采用人工培育植物替代野生资源。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依托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宣传、监测、共管、执法”四方面为重点,全面推进野生植物保护工作。通过加强科普手段、建立动态监测数据库、常态化巡护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等方式,确保野生植物资源得到全方位的保护。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野生植物保护行动,共同营造保护野生植物、维护生态平衡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美丽的阜康贡献力量。
水磨沟乡派出所民警穆泊表示:“针对野生植物保护,每日安排一组巡逻警力,如发现私自开采情况,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处理。”
责任编辑:阿丽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