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日前收到阜新街道文化路社区律师李淑娟提交的关于《阜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审查建议,召开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答复会。

马文静 摄
会上,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豪兵代表阜康市人民政府,针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情况进行了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木拉提别克同志宣读了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致李淑娟律师的感谢信,并颁发感谢信。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持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确保每一份文件都符合法律法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平台,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鼓励多方参与监督,形成共同关注、支持法治审查的良好氛围。全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为建设法治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会上,市住建局负责人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背景以及公租房近期实施现状、申请人申请审查事项等方面向申请人进行答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史建杰说:“今天这个答复会,不仅促进我们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也进一步督促我们在制定实施细则的过程中,要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市司法局局长谢才成说:“我们也会以此为契机,今后对所有的合法性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查,拓宽监督渠道,让广大群众能够充分参与法治社会、法治阜康建设中。”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人员针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情况以及申请人申请审查事项等方面情况向申请人进行答复。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霞说:“今天的审查建议答复会,是阜康市首次接到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在法治阜康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对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进行答复,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拓宽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表达诉求,让人民的意志得到充分的体现。接下来,我们将建立鼓励和规范公民有序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建议得到尊重和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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