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我市医保、社保经办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我市参保群众医保、社保业务需要,根据《阜康市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方案》要求,阜康市医保、社保经办业务办理窗口拟搬迁至新地址办公,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启动搬迁,原阜康市医保、社保经办中心(桃园路320号)停止办公。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起在新地址正式办公。上午10:00-14:00、下午 15:30-19:30(冬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 16:00-20:00(夏季时间)
阜康市社保中心
2024年7月1日
责任编辑:朱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