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阜康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在阜康启动
5月30日,昌吉州、阜康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在阜康市正式启动。此次实地普查阶段时间从2024年5月30日开始至2025年5月结束。
市委常委、副市长、山西省援疆阜康分指挥部副指挥长朱建芳参加启动仪式。
秦雪芳 摄
此次普查工作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要求,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全面开展实地文物调查。调查范围涵盖阜康市境内地上、地下(水上、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及其他,共六个类别。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和保存状况等。
秦雪芳 摄
在启动仪式上,相关负责人向与会人员讲解了普查软件的使用和调查操作流程,分别向昌吉州文物普查工作队、阜康市文物普查工作队授旗,这也标志着阜康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正式启动。
阜康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队队长冯超说:“通过此次文物普查培训,使我深刻了解到文物普查的意义,掌握文物普查的技术,了解文物普查的任务,对今后阜康市文物保护工作的规划具有指导性作用。”
秦雪芳 摄
此次普查工作,阜康市特邀新疆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刘学堂对此次文物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新疆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刘学堂说:“用科学手段汲取相关信息,使我们的文物保护更现代、更科学,为现代文化建设提供丰厚的考古资料。”
当天,普查队前往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五运清真寺、六运古城等地开展实地调查工作。据了解,此次普查将对全市70处不可移动文保单位进行复查,并调查、认定、登记2处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按照国家统一普查标准和登记要求进行。通过全面系统的实地调查方式,准确掌握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
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书记闫松梅说:“此次普查工作,就是要全面摸清阜康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状况和家底,为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资源,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