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阜康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3月20日,阜康市民政局联合检察院、法院、团委等11家成员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认识。
秦雪芳 摄
活动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活动现场,各成员单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悬挂横幅等形式,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以儿童福利政策宣讲、强制报告意识提升、校园暴力防范、家庭教育促进、儿童关爱志愿活动开展等多个角度,更好的凝聚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
阜康市民陈浩楠说:“作为家长,我们要多关心孩子,共同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秦雪芳 摄
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2760份,现场咨询人员达485人次。
阜康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慧说:“下一步,我们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为阜康市未成年人营造安全、温馨的成长环境。”
责任编辑:阿丽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