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阜康市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今年的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0日,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26家社会单位,在阜康市汇嘉时代广场开展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宣传纪念活动。
秦雪芳 摄
市委副书记田晓菲,副市长郎冲宇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阜康市向社会各界公布了2023年度查处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白酒、劣药、不合格化肥、虚假商业宣传、欺骗消费者为目的计量器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超过保质期等案件,进一步引导消费者增强鉴假维权的能力,警示消费者自觉抵制和远离“假冒伪劣”商品。
阜康市民者秀芬说:“执法人员给我们讲解了如何辨别真假伪劣商标和‘鬼称’,如果发现自己上当受骗,我们可以拨打12315,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天,各执法单位、金融部门、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设立商品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向市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计量法》、《食品安全法》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消费纠纷问题。
阜康市民马倩说:“工作人员给我们普及了法律法规知识,让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正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随着新媒体平台的快速发展,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执法方式,通过建立“阜康市场监管”抖音账号,开设“阜康市餐饮行业红黑榜”“郑姐探店”等栏目,2023年共发布视频101期,播放量超1亿次。全年共曝光红榜餐饮经营单位48家次,黑榜餐饮经营单位48家次;“郑姐探店”栏目以“直击后堂”为视觉重点,2023年共查办一般程序案件194件,同比增长29%,其中适用减轻处罚90件,从轻处罚33件,不予处罚7件。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郑文姬说:“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让老百姓吃的放心、用的安心,放心消费。”
活动中,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查处的价值102910.5元的假酒、假烟、过期食品、不合格电线电缆、燃气阀等364种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集中销毁。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马龙说:“下一步,我们要将持续加大食品、药品和商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为消费者提供一个优良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