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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调研评价组来我市调研指导工作

2024-02-05 10:06:49 来源:阜康市融媒体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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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3日,自治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调研评价组来我市调研指导工作。


贾金艳 摄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领导,阜康市委常委、副市长马明艳,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苏万林陪同调研。

调研评价组首先认真查阅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档案资料。随后,实地检查了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分类回收分拣中心、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站、准东街道南华路社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指挥中心等,详细了解我市垃圾分类体制机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等工作,并给出了具体的指导。

在自治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技术服务指导反馈会上,马明艳汇报了阜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调研评价组一行反馈了检查工作情况。


贾金艳 摄

近年来,我市积极践行“共建共享”理念,把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和城市品牌来打造,坚持高位推动、广泛发动、上下联动、示范带动,围绕体制机制建设、垃圾分类示范点打造、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宣传引导等方面,加快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我市作为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推广,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公共机构(含党政机关及示范片区内商超、酒店、餐饮行业等)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0%以上,实现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全覆盖。

自治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调研评价组通过翻阅资料、实地调研、随机问询等方式,对我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对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面向社区公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以及城市管理服务平台的垃圾分类信息化建设给予了肯定。同时,希望我市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党组织领导作用,发动群众共商、共谋、共评、共治、共享,鼓励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让群众真正成为垃圾分类“主人翁”。坚持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充分挖掘媒体资源,让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有声音、有温度、有反响。要结合每年自检,认真查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和“城市病”,以城市更新为抓手补齐短板弱项、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方案,靶向治理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规范推进。

责任编辑:阿丽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