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阜康: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7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30多家在建施工项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引导大家理解“当好第一责任人”的内涵,全面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认真守法履责,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马田奇摄影
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强说:“作为一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安全责任责无旁贷。今后,在施工生产中,我们要严抓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切实做好第一责任人。”
新疆兴盛宏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边平波说:“培训内容很有针对性,让我们对管理机构到方案的编制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漏洞有了清醒的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堵住各环节存在的漏洞,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马田奇摄影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集中学习、“一把手”带头讲安全、安全生产“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和“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现场、进宿舍、进社区、进家庭”等宣传指导服务活动,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筑牢安全防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人倪广智说:“下一步,我们将深入企业,对全市在建施工项目开展指导服务,督促各企业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阜康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马田奇)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