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阜康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倡议书
全市各族干部群众:
近年来,在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参与下,阜康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创新发展,2021年,阜康市成功创建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今年,我市将全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进一步凝心聚力、激发各族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的干劲和热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全市上下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楷模的良好氛围,在此,特向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一、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忠实维护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各民族的最高利益。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州、市党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团结,全力促进团结,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唱响和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
二、积极参与创建,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有力实践者。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要增强“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活动中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用民族团结进步的正能量感染、影响、带动身边的人,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增光添彩。要模范支持示范创建,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十一进”活动,积极参与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使各族干部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血肉感情更深厚,形成民族团结创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正能量。
三、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积极促进者。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要争做民族团结义务宣传员,大力宣传老一辈阜康人“风雪天山、生死兄弟”的民族团结感人故事,让空巢老人的贴心“小棉袄”沙尼汗·艾塔木、情系公益的“太阳花”钱俊丽、少数民族牧民的好兄弟白生年等一批本土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家喻户晓,汇聚起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正能量。要以身边的民族团结模范人物为榜样,积极参加民族团结“微创”活动,争当民族团结进步“好个人”“好家庭”“好邻居”“好班组”,努力争做民族团结的典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将民族团结融入到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社会治理、保障民生等各项工作中,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阜康大地常开长盛。
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共同团结奋斗,“同心共铸”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忠实维护者、有力实践者、积极促进者,努力谱写阜康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阜康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