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阜康市上榜!
2月8日,全国爱卫会发布《全国爱卫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镇复审结果的通报》(全爱卫发〔2022〕1号),我市顺利通过复审,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进一步打响阜康“金字招牌”。
国家卫生城市是我国城市卫生工作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国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近年来,全市上下始终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树牢“一盘棋”意识,统筹谋划、齐抓共管,全民共建共享氛围浓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城市面貌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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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刘燕说:“现在,我们城市的天更蓝、地更绿、空气更清新、环境也更优美了,特别是在环境卫生、健康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丁文霞说:“我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制定《阜康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等落实文件,成立20个工作组,27位县级领导、80个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包街巷、小区国卫复审工作一包到底,全市健康教育宣传覆盖率达到99%,市民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也逐步提高,对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达到95%以上。”
把民生“放心上”,把实事“抓手上”,近年来,我市持续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改扩建12公里城市道路、24公里市政管网,完成8728套棚户区和30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在此基础上,投入807万元,对建成区拆迁空地内裸露地块实施集中绿化,治理裸露土地近7100亩,截至目前,我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0.41平方米,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完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丁文霞说:“下一步,我们将以钉钉子的精神抓落实,不断巩固提升创卫成果,推动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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