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5月17日,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赵强主持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今年审计工作。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听取并审议了《阜康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阜康市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
会议指出,各单位要对标对表《2020年度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违规必审,审计查出问题各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对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单位严肃追责。
会议强调,审计机关要及时将审计结果上报市委审计委员会,纪检、组织部门要充分运用好审计成果,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领导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保障审计成果落实。审计机关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督促整改的工作合力,对假整改、敷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处理。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上级审计部门推送问题的整改督促、检查,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着力做实审计“后半篇”文章。
会议要求,市委审计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审计领域重大事项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工作细则要求,抓好具体工作,对涉及全市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同时,要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要求,更好发挥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作用,在推进审计全覆盖和审计质量上谋思路、寻对策。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形成责任明确、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审计一盘棋工作格局。
会议要求,审计机关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州党委对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各部门单位要落实配合责任,为开展审计工作提供支持、创造条件,凡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必须自觉配合审计、接受审计监督,为做好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审计机关要严格按照时间计划全面完成审计项目,统筹协调推进审计工作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民生改善项目落地见效、促进领导干部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倡廉上发挥监督作用。
马坦·毛力提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会议。
(阜康市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