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阜康市司法局突出“快、全、准、实”精心组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
阜康市司法局突出“快、全、准、实”精心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顺利完成学习教育环节各项工作,学习教育活动亮点纷呈,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一、“快”字为先重效率。确定教育整顿的范围、重点对象、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按照工作清单,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层层抓好落实,通过扎实学习教育,司法行政干警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确保了教育整顿有的放矢,有序开展。强化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龙头作用,落实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坐班制度;依托司法所规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节点优势;突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基础地位,示范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以新疆公共服务网络、12348法律咨询热线、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为平台,形成了以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基础,广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参与覆盖城乡、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着力打造“互联网+”服务,为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打下坚实基础。
二、“全”字为本重结果。村社法律顾问采取“定时+预约”“线上+线下”的方法开展,通过开展定时坐班和电话预约等线下服务,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通过微信群为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及法律服务,随着“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落地生根,市司法局分类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三级微信平台,用互联网现代信息技术服务顾问村,打造群上“村居法律顾问”,发放宣传册及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345张;健全法律援助体系,进一步扩大法援范围,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广泛开展法律援助,设立2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各类人群解答法律问题,基本实现法律服务“全天候”、“零距离”,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融入基层治理各方面,使基层干部和群众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三、“准”字为要重方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扎实推进《阜康市“五调联动”实施办法(试行)》的落实,织密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持续规范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以点代面,发挥辐射作用,重点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建设、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建设,推进律师调解室的组建;在天池景区成立旅游纠纷调解室;在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小区网格,至少再建立一个个人调解室;在企业集中的产业园,大型集贸市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以及商事矛盾纠纷调解室。完善人民调解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调解员在化解疑难复杂纠纷中的作用,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处的整体效能,组建五级人民调解组织112个,选任人民调解员500人,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达100%。依托“五调联动”选任25名法官,5名检察官,派驻到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实行定点联系,定点指导,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实”字为要重效果。村(居)法律顾问在深入社区、农村的过程中,了解社情民意和群众法律需求,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为贫困群众办理法律援助事项,为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通过现场上门解答群众生活中特别是在土地权属、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使基层群众逐渐养成了“遇事找法”的习惯,村居“依法办事”的良好格局,使老百姓不出村就能拥有专业法律人士的法律服务,做到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最远一家人”的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通过每一次坐班、每一次法律咨询、每一次案件调解、每一次法制讲座等点点滴滴工作践行了司法工作者的使命与担当,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阜康市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蒋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