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2021年人居环境和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事后公示
项目竣工后实施情况公告 | ||
根据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现对该项目竣工后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 ||
项目名称 | 阜康市2021年人居环境和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 |
实施单位和责任人 | 阜康市扶贫开发移民服务中心,赵志文 | |
实施地点 | 城关镇山坡中心村、良繁中心村,九运街镇六运中心村,滋泥泉子镇何家湾中心村,上户沟乡黄山村 | |
建设内容 | 4个乡镇5个村共计19.35公里水渠提升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村组道路修建22.44公里及附属设施建设;环境卫生及土地整治11.3公里,边坡整理12.09公里,修建供水管线4.5公里,围栏建设7.97公里,土地整理及硬化2.45万平方米。新建10亩晒场,翻新塘坝1座,新建50立方米水池1座及配套4公里主管线,修建650米单侧防洪堤坝及宽4米沥青油面堤坝道路,机耕桥3座等。 | |
资金使用情况(万元) | 下达 | 2900万元 |
使用 | 2210.416万元 | |
项目实施结果 | 已完工 | |
检查验收结果 | 已通过 | |
绩效目标实施情况 |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村民居住生活条件和村庄生态环境,全面提升村民幸福感。 | |
公告期10天,(2021年11月1日-2019年1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举报电话:0994-3222497 12317 2021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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