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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扶领〔2019〕19号 关于2019年自治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审查意见

2019-08-15 20:04:34 来源:阜康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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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办、水磨沟乡人民政府、市水利局

根据自治州《关于重新分配以前年度州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昌州财农201978号)件精神水磨沟乡申报的阜康市水磨沟水磨沟村新建安全饮水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350万元,资金来源为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4.5万元与市乡村振兴资金210万元整合使用项目内容为:铺设供水管网26.933km,工作井共101座,30m³调节池4座,引水首部1座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认为该项目计划符合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注重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支持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要求。对提高水磨沟村脱贫户饮水安全质量有积极作用,项目实施单位、责任人明确,同意实施

阜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代章)

2019813

责任编辑: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