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扶领〔2019〕19号 关于2019年自治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审查意见
市扶贫办、水磨沟乡人民政府、市水利局:
根据自治州《关于重新分配以前年度州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昌州财农〔2019〕78号)文件精神,水磨沟乡申报的阜康市水磨沟乡水磨沟村新建安全饮水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350万元,资金来源为: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4.5万元与市乡村振兴资金210万元整合使用。项目内容为:铺设供水管网26.933km,工作井共101座,30m³调节池4座,引水首部1座。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认为该项目计划符合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注重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支持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要求。对提高水磨沟村脱贫户饮水安全质量有积极作用,项目实施单位、责任人明确,同意实施。
阜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代章)
2019年8月13日
责任编辑: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