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2018年昌吉州财政局下达我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万元,按照昌州财农〔2018〕41号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州人民政府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昌州财农〔2018〕41号文件,结合项目准备情况,结合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万,用于4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提升改造,每户补贴1万元。
三、资金使用情况
阜康市2018年提升改造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附件。
监督部门:阜康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0994-3222943
附件:阜康市2018年提升改造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使用情况表
公示单位:三工河大泉中心村
公示日期:2018年8月10日
阜康市三工河乡2018年提升改造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使用情况表(1户).xls
责任编辑: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