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扶领〔2019〕8号 关于同意报备阜康市2019-2020年度脱贫 攻坚项目库项目计划的批复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新扶领办发【2018】76号),《关于做好2019至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2019年扶贫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同意阜康市上户沟乡焦炭厂片区文化室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黄山中心村文化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等13个项目,概算总投资1481.5万元,纳入阜康市2019-2020年度脱贫攻坚市级项目库。
二、同意2019年安排执行项目库扶贫项目4个,总投资501.5万元。4个项目分别为:1、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村“扶贫车间”二期建设项目,总投资81万元;2、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村“扶贫车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总投资54万元;3、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村东槽子片区“扶贫车间”建设项目,总投资160万元;4、阜康市上户沟乡东槽子、焦炭厂片区消防水池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206.5万元。
三、根据2019年中央给我市下达资金额度,同意2019年计划安排实施项目库扶贫项目9个,总投资980万元。9个项目分别为:1、焦炭厂片区文化室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90万元;2、黄山中心村文化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60万元。3、阜康市上户沟乡东槽子片区盐碱地改良精准扶贫项目,总投资40万元;4、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总投资230万元;5、阜康市黄山村渠道建设项目,总投资300万元;6、阜康市三工河乡花儿沟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60万元;7、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8、阜康市上户沟乡白杨河村水磨片区养殖区供水工程项目,总投资60万元;9、阜康市上户沟乡西沟村自来水改造工程,总投资40万元。
四、请在收到批复10个工作日内启动实施项目,同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严格执行上级《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不得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和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资金用途;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严禁挪用、滞留和挤占项目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六、你办在实施地点和项目受益区内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等。到村入户项目必须有扶持扶贫对象名单;所有工程类项目必须设立项目标识牌、入户类项目设置受益标识牌。
七、财政专项帮扶资金项目实行资金报账制管理,要严格按项目计划审核资金用途。对于符合报账要求的,市扶贫办、财政局将及时拨付资金;对于不按项目计划实施和开支要求的,坚决不予报账支付。
八、各乡镇及涉及项目的行业部门负责项目具体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加强项目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同时要重视项目基础资料存档工作,及时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项目管理和进度信息。
附件:阜康市2019-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备案表
阜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代章)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