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阜康市政协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FK001/2024-000222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对阜康市政协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阜环发〔2024〕33号 | 发布日期 | 2024-10-30 12:02:17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殷振国、罗奕、杨斌、耿艳宏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持续强化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方案措施落实情况
(一)提升执法质效,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聚焦“自治区十大民生实事”,围绕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目标,持续做好2023-2024年采暖季重污染天气执法检查,持续开展涉VOCs行业执法检查,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等,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实施信访举报投诉领导包案制度,严把生态环境保护信访投诉“受理、研判、交办、承办、回复”五个关口,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断增强群众对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措施一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提质增效行动,对辖区41家排污许可重点管理,46家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和401家登记管理企业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辖区企业均已完成排污许可反馈问题整改。二是截至目前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等各项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16人次,对503家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10轮次,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情况表410份,下发责令整改决定书47份,查处企业环境违法案件14个,行政处罚87.4万元。三是开展昌吉州工业污染源监督帮扶工作,聘请环科院专家检查企业22家,反馈发现问题117条,已完成整改问题115条,剩余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四是截至目前受理“12369”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信访件17件,已完成办理17件;受理昌吉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环境信访件65件,已完成办理65件。
(二)深化帮扶指导,着力提升企业环保治理水平。围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一企一策”治理措施落实等重点工作,帮扶指导企业做好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提高企业污染治理及环境管理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扎实开展“送法进企”活动,主动为企业送政策、送法律、送标准,不断提升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企业健康绿色发展。
措施二落实情况:一是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评级相关文件规定,全面强化重点行业废气(颗粒物、SO2、NOx、VOCs)排放综合整治,指导23家重点企业编制“一企一策”大气污染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及减排目标按时序推进,截至目前已完成64项治理措施。二是全面启动环保绩效“创A晋B”行动,计划“创A”企业3家、“晋B”企业7家,已全部完成初审,10家企业申报材料已提交昌吉州完成专家函审,其中3家企业完成现场核查。三是监察执法人员下企业检查时,结合典型案例,向企业管理人员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结合6.5世界环境日,向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强化企业守法意识。
(三)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升监测应急水平。完成昌吉州
“乌-昌-石”重点区域加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联网和验收工作。在实验室认证的基础上,建立监测和监管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站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
措施三落实情况:4个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已编制选点技术方案报州局,项目待中央资金到位后即可实施;小黄山交通站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标,预计年底完成建设。
二、议案办结情况
1.持续强化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24年我局通过邀请上级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开展两轮次现场帮扶,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制定“一企一策”相关治理措施,现已通过自治区“一企一策”评审会。2024年我市“一企一策”涉及提标改造23家企业70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64项。
2.严格落实政协议案办理流程,生态环境局领导与代表见面,座谈交流,对接沟通办理情况,现议案已办结。
联系单位: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联系人:王淑华 电话:3221067
分管市领导审核签字: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