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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昌吉州突出“三个坚持”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索  引  号 FK027/2024-000058 主题分类
名        称 转发昌吉州突出“三个坚持”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9-02 16:22:12
发文单位 阜康市社会保险中心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颁布后,昌吉州社会保险中心在狠抓学习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上求实效,在推动规范上抓质效,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在昌吉落地生根,助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以学促行,夯实经办基础

一是原原本本学。在全州社保系统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提升”活动,线下通过领导领学、个人自学、专题培训、以考促学等方式,推进《条例》内容入脑入心,共计开展集中宣讲70余场次,参训人员达750人次。在“昌吉社保”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推送《条例》内容,转载相关权威解读文章,将学习内容送到经办人员“指尖”;二是纵向延伸学。组织业务骨干成立宣讲团,赴7县(市)开展专题宣讲,将学习培训延伸到基层经办“最后一公里”,培训方式突出“理论+实例”“讲解+讨论”,紧贴基层实际;三是横向拓展学。在“昌吉社保”抖音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场直播,在线为群众答疑解惑,累计观看人数达25万人次。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同步开展《条例》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四进”活动,举办宣讲活动19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8万份,5万余人参与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便民利民,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深化“一窗办”,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全疆率先实施“综合柜员制”改革,实现了“小窗口”向“大综窗”的模式转变。社保服务网络覆盖全州83个乡镇(街道)、614个村(社区)、149个合作银行网点,构建了以社保经办机构为核心、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支撑,社银合作网点为补充的“15分钟社保服务圈”;二是推进“区域通办”,提供无差别服务。承担自治区首批社会保险“区域内通办”试点任务,51项社保业务实现“州内通办”,有效解决了参保人员“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三是扩大“一网通办”,提供不见面服务。持续做优“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线上服务渠道,打造智慧社保服务矩阵,74项业务“网上办”、38项业务“掌上办”,全州社保业务线上办理率达80%以上,为社保服务按下了“加速键”。

三、坚持依法依规,维护基金安全

一是推进流程规范。加强标准化建设,发布126项部门标准、23项地方标准,实现了全州社保服务流程、标准、规范、时限“四统一”。建立业务内部核查机制,抽查业务量不少于30%,按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全州业务标准化差错率下降至0.22%;二是加强风险管理。根据业务风险制定125项风控规则,其中,事前预警规则10项,事中控制规则75项,事后监督规则40项。通过系统比对、人工比对等形式开展业务数据比对筛查,形成疑点数据信息推送至业务科室进行核实整改,共计下发预警疑点数据核查通知书22批、内控疑点数据提醒通知书8批次,涉及各类疑点数据9389条;三是防范“跑冒滴漏”。建立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通过比对筛查排查疑点数据740条,针对违规领取社保待遇后拒不退还情形人员移交行政部门案件13件,以民事不当得利向法院起诉1例并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