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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谈心谈话制度

索  引  号 FK029/2024-000079 主题分类
名        称 廉政谈心谈话制度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7-10 12:17:44
发文单位 阜康市政务中心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廉政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对象

本单位干部、职工

二、谈心和内容

根据不同时间,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谈心谈话 内容,做到全面了解,突出重点,在通常情况下(1)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听取工作人员各种问题,实际困难的反映。(2)听取工作人员对上级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书、要求和建议。(3)听取工作人员关于科室、单位工作特别是是全中心思想作风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4)谈心谈话中,肯定工作人员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高努力的方面,在思想上帮助,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鼓励工作人员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积极向上。

三、谈心谈话要求

至少每半年谈心谈话一次,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1)发现工作人员思想作风上的问题,要及时谈心谈话提醒,防微杜渐。(2)工作人员之间,科室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心谈话疏导,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的挫折时,要及时谈心谈话,以提高他们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4)工作人员在职务变动,或者岗位变动、退休时,要及时谈心谈话,做细致思想政治工作。

四、谈心谈话分工

支部书记负责班子成员,主任负责业务科科长、副科长;副主任负责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中层干部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谈心谈话。

五、谈心谈话方法

找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般以个人谈心谈话方式为主,也可根据情况采取集体谈心谈话的方式进行。领导干部可以主动关心和了解谈心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等情况,注重谈心谈话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