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阜康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 FK016/2024-00003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2022年阜康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3-01-03 18:42:45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2022年阜康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阜康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以强化执法能力、增强普法实效、严格依法行政为重点,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成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体制机制,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成立以局党组书记殷振东为组长,农业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马犇,许玲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谋划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保障法治建设经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杜绝出现未按规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定程序暂行条例》,执行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程序。三是按照编办要求重新梳理并认领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262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
(三)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执法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合法,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持有效执法证件上岗执法,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严禁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适用法律准确,自由裁量适当;执法程序规范。完成行政审批办件30件,办结率100%;完成对“最多跑一次、最快送一次”确认行权事项50项并及时录入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
二、学法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以农业农村工作实际问题为切入点,认真学习《宪法》《农业法》《畜牧法》《环境保护法》《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干部学法大讲堂活动11次。参加学法答题活动450人次,观看法律直播活动210人次。利用315、宪法法律宣传月等时机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大力宣传普及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情况。我局积极拓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渠道,规范操作,注重实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了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加强了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运用阜康之窗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等手段,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2022年公示行政处罚8次。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情况。依据《阜康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2022年立案8件,结案8件。
(三)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情况。依据《阜康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聘请新疆益一律师事务所为我单位的法律顾问,对我单位各项合同,协议均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每项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审核协议43次,法律咨询50余次。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及执行情况
按照制度依法依纪决策,科学民主决策的原则,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决策管理要求,坚持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组织召开专题会议8次。对重要规划、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内容、实施和监督合法,为我局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五、存在问题
广大群众受法律宣传不到位不普遍的影响,遇到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一直处于被动状态,提高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度。
六、下一步计划
(一)持续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持续抓好法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干部大讲堂,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养法治思维,树立法治意识,做到依法行政。
(二)持续加强普法宣传。丰富宣传方式,选择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涉农领域普法宣传,让广大农民、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持续强化监督与问责。充分重视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的舆论监督作用,运用网络和大众的力量对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同时,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对执法行为中案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阜康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