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住建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 FK013/2024-000086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住建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3-12-21 19:39:06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住建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住建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阜康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自治区法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住建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职能,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情况。
1、深入谋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结合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计划,与宣传思想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
2、坚持思想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治疆方略等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学习、周五集中政治学习。用好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2023年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带头开展学习研讨。组织全局69名党员干部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宣讲、法治专题辅导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学率、合格率均达100%,实现线上线下法治教育全覆盖,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3、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建立落实《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定期召开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完成年度述法报告,将本部门各项行政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二)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情况。
持续开展城乡建设类信访矛盾排查化解集中攻坚行动,紧盯征地拆迁安置、房产开发纠纷、不动产权证办理、拖欠工程款等重点风险隐患,由局党组书记牵头、相关责任科室配合,集中化解一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突出信访矛盾问题,最大限度“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主动带案实地走访,分管市领导高度重视,组建信访专班,召开部门协调会、案情分析会、当事人见面会等方式较好地推进了信访积案的有效化解,确保建筑行业持续和谐稳定。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营造市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情况。
1、认真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审批事项由48个精简为44个,审批时限由120天压缩至30—55天,工程全流程审批压缩至55工作日全流程受理、办结发放电子证照,力促工程建设项目快审批、快开工、快落地。截至目前,共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45个,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办理6个,完成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220件。
2、落实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全年对全市城区内在建工程、房地产企业、燃气企业、加气站、供排水企业认真开展检查50次,做到检查前公示检查计划,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示检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及并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切实做到监督透明公开,精准有效。
(四)健全依法行政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情况。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报备及清理工作。一是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对住建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报备程序,对住建局起草,市政办发文的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继续有效2个;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按照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要求,对9个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2个,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情况。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法律特长和职能作用,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法制审核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公正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要规划等重大事项,均列入业务工作会议进行研究。党组会会议严格按照确定议题、准备材料、沟通酝酿、会议通知、讨论决定的程序运行。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保存工作,局党组会议由局办公室派专人记录。记录人对会议议题、出席列席人员、发言、表决等作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3、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党组成员在分管工作中认真落实执行党组决定,及时向党组书记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党组书记要检查督导,党组决议未能及时落实的,分管的党组成员须向党组会议或党组书记说明原因。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根据阜康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相应职责,市住建局依法行使行政检查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科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的违法行为,依法移交有行政处罚权的阜康市城市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权力43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218项(机构改革后移交给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强制6项(机构改革后将移交给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18项。
2、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紧紧围绕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统一使用住建行业行政处罚格式文书。加强对执法台账、法律文书、全过程记录资料的制作、使用、管理和归档保存,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根据《阜康市住建局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房屋和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及燃气经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方面。全年全覆盖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8轮次,共发现查出安全隐患446条,已全部整改完毕;累计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350余次/个,下发整改通知书73份,5个建筑施工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执法,约谈施工、监理企业6家,并纳入企业、个人不良业绩行为,有效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企业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从检查结果来看,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燃气安全方面。制定《阜康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今年以来,累计排查公共建筑、夜市和餐饮等场所1487家/次(含复检数据,其中:餐饮用户281家,居民用户1206家),发现安全隐患3条,立查立改3项,全市燃气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我局50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要求参加行政执法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法律法规培训,且考试合格,取得有效的行政执法证后,才能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情况。
1、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设立行政调解室,积极主动排查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中的矛盾纠纷隐患,坚持预防和化解并重、排查和调处并行,主动调解房屋征收、工程欠款等方面的民事纠纷,以及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
2、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昌吉州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等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和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积极推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先后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3、深入推进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线上线下信访投诉渠道,通过召开工作例会、领导包案、成立信访专班等多种措施集中攻坚,化解矛盾。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情况。
1、健全行政权力监督机制。根据《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各项具体责任和任务,分层次、分类别逐一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不断完善。
2、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今年,住建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47件,其中:人大建议18件(牵头办理16件、配合办理2件);政协提案10件(牵头办理7件,配合办理3件)。建议和提案主要涉及物业管理、清洁取暖、供水能力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有效发挥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作用。
3、今年8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新媒体线上平台举办了一场“人大代表·局长面对面”城市建设与管理专题访谈活动,现场和网民直播间参与群众达6040人。在电视网络问政活动现场,人大代表和现场观众、网民主要围绕清洁能源入户、供水、供暖保障、物业公司监管、城市游园建设等话题提问题,我局负责人现场一一作答,接受代表和社会的监督,进一步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
4、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机关做好住建行业执法监督。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管理条例》进行监督检查。
5、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住建领域重要工作主动公开要求,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公开政务事项54项。
(九)健全法治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推行数字法治政府情况。
强化智慧工地建设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今年,全市13个新建政府投资项目、3000㎡以上的单体建筑、10000㎡以上住宅小区、3000㎡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的大型项目全部接入智慧工地平台。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现3000平方米以上主体未封顶项目21个,安装智能喷淋系统21套,安装率100%;今年以来检查房建项目37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已全部整改完毕,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扬尘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十)加强组织领导和健全政府法治人才体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自上而下的组织领导体系,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全面形成。二是优化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制定《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将涉及市住建局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至各科室。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局主要领导年终述职述廉述法的重要内容。三是召开工作部署和汇报制度。召开业务工作会议和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听取汇报,分析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四是按照放管服的要求,在住建局内部设立行政审批科、法制科、消防科等行政职能科室,并全权行政委拖具有执法证的8名工作人员对住建局43项行政权力进行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核准及行政检查的职能职责履行。
二、存在问题
(一)对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全面。法治学习教育方式方法相对单一,存在实用主义现象,用什么学什么,行业内法律法规学习的较多,行业外的法律规章学习的较少。普法宣传过程中过分注重了法律条文的解读和经办程序的规范,没有进一步深挖条文背后的理念、逻辑和意义。
(二)普法宣传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进一步向企业、社会延伸,住建领域新出台的制度和政策在知晓度、影响力和推广范围方面有待提升,还需进一步加大利用新媒体开展经常性普法宣传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制定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安排,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力推进我市住建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制度,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坚持立改废相结合,修订完善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建立规范完善的法律体系,为行政执法提供制度保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制定行政权力清单,完善行政审批程序、管理、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全面推进企业“依法治理”,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监督、检查。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改善法治政府建设软环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抓好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培训,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不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