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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索  引  号 FK026/2024-000027 主题分类
名        称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2-27 17:40:35
发文单位 阜康市发改委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2023年1月11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6次委务会通过 2023年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公布 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1月11日第2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月13日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