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索 引 号 | FK001/2025-000244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阜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22 10:55:23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按要求划定阜康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阜康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为25度以上陡坡地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全市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42383.33公顷,涉及三工河哈萨克族乡、上户沟哈萨克族乡和水磨沟乡。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表。
二、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阜康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阜康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分布图
阜康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