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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索  引  号 FK001/2025-000244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12-22 10:55:23
发文单位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按要求划定阜康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阜康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为25度以上陡坡地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全市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42383.33公顷,涉及三工河哈萨克族乡、上户沟哈萨克族乡和水磨沟乡。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表。

  二、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阜康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阜康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分布图

  阜康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1.阜康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pdf

    2.阜康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分布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