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第一中学200㎡学校超市对外公开竟租公告(二次)
索 引 号 | FK001/2019-000213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第一中学200㎡学校超市对外公开竟租公告(二次) | ||
主 题 词 | 阜康市 中学 200 学校 超市 对外 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9-08-15 20:53:46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阜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阜康市第一中学200㎡学校超市进行公开竞租。
竞租项目名称:阜康市第一中学200㎡学校超市对外公开竟租
竞租项目编号:FKCZ-CG2019G-5
竞租标的:
1、市一中学生超市建设在市一中400m运动场看台下,内部进行常规粉刷,并通暖、通电、通水、贴地板砖,共计面积200㎡。超市将采用对外公开竟租的方式进行租赁,招标起步价暂定为64万元/年,按最终竞标价签订合同。租赁期为3年,超市所需一切经营设施设备均要求租赁方自行配置。乙方可以在校方同意的地点摆放自动售货机。
2、学校现有在校生(一中二中)4700名,每年经营时间有10个月,暑、寒假和节假日有两个月的休息时间。每天经营时间早中晚约4个小时。
竞租人资格条件:
1、租赁人需提供正在经营中面积在200㎡以上中型超市(商店)证明,营业执照、健康证和无犯罪证明,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租赁人户籍地为阜康市)。
2、本次竟租不接受委托人。
注:竞租人必须勘察现场,接收租赁物现状后,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取得现场勘查证明后方可报名竞租,否则报名无效。
竟租人须知:
1、乙方须在合同签定当月10日内交清3年租赁费,若逾期不交租赁费甲方将视乙方为自动放弃租赁,按原程序重新公开竟租。
2、乙方在租赁期内须向甲方交纳用于超市过程管理5万元保证金。
3、乙方须承担在经营期内发生的水、电、暖、垃圾清运等全部经营费用。
4、若乙方中途废止合同,其在超市中所投资的全部设施设备均交由甲方无偿接受管理,同时甲方将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5万元作为补偿。
5、乙方在租赁经营期内应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设备,自觉维护水、电(强电、弱电)、暖、消防等设施设备,并承担维护费用。
6、乙方若有意提前解除合同事宜,必须提前30日向甲方告知,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在对甲方教育教学和经济上不造成任何影响和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乙方向甲方做出相应的赔偿方可解除合约。
7、超市要本着服务于学生的原则,销售的商品要明码标价并且低于市场价。超市经营商品来源要正规,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不得出售“三无”食品、烟、酒类等甲方不容许销售的商品,甲方若发现违规现象,将一次性扣除保证金5000元,其现象累计超过3次的,甲方将解除租赁合同并扣除所有保证金。
8、承包人要服从学校的管理,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经营,承包人应当办理有关部门合法经营有效证件,自行承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实地踏勘:2019年8月15日—2019年8月21日(工作日)
竞租登记时间:2019年8月15日—2019年8月21日(工作日)
登记地点:阜康市财政局二楼
竟租会时间:2019年8月23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竟租组织地点: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咨询电话: 0994-3225895注:请有意向的竞租人携带有效证件办理竞租登记。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14日
采购单位负责人签字:
采购单位盖章: 中心主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