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助企纾困政策工作汇报
索 引 号 | FK002/2020-000049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助企纾困政策工作汇报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0-09-17 18:50:02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助企纾困政策工作汇报
根据阜康市贯彻落实《昌吉州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纾困政策措施》《昌吉州应对疫情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纾困政策措施》的相关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引导部署安排下,确保经济稳步发展,现将阜康市1-9月推进助企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逐条梳理落实情况
依据各级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发展纾困政策措施政策文件,为企业渡过难关,第一时间组织学习,领会政策,通过微信群、QQ群等线上方式及印发1000份宣传单,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确保各项措施抓实抓细,为进一步服务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切实为企业渡过难关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根据区、州相关帮助中小微企业脱困的政策,按照州工信局组织州国投公司做好融资担保的工作要求,担保费率下调至1%以下,截至8月底对7家企业放贷1450万元,分别为源森农业、林立网业、新天源科技、新天瑞碳素、宜家超市、胡杨旅游、鑫龙鸿昇防火门窗共计1450万元,目前已全部放款。9月再次统计企业融资需求,已将兴泰隆科技、塑圣建材等5家企业2700万元融资需求报送州工信局。
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及时与承贷银行联系,为企业申请延长1个月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对不能如期偿还的企业,及时为企业做好申请展期的准备。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严格执行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优先担保,担保费率下调至1%以下。已有16家企业或个人向阜康市国信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担保贷款,涉及金额6745万元,目前已成功发放了企业(个人)11家共计3945万元,累计减免担保费59万元。灵活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截至目前,累计发放贷款38.4亿元,其中面向辖内企业贷款16.8亿元,涉农贷款30.2亿元。
(二)落实国家再贷款贴息和降准政策。1.落实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有序优惠政策。人民银行给予阜康市农商银行再贷款支持额度余额为91200万元。2.阜康农商银行积极争取人民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截至目前,已发放LPR加50个基点优惠利率小微企业贷款907户,金额30550万元。发放优惠利率6.5%的小微企业贷款5户,金额3850万元。目前已争取到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26600万元,争取到专用额度支小再贷款10600万元。
(三)落实中小微企业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于疫情期间无法正常归还到期贷款的中小微企业,主动采取续贷、展期等方式,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截至目前,对于疫情期间无法正常归还到期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已为24户企业办理展期,贷款金额共计33357万元,为56户个体工商户办理展期,贷款金额共计3085.47万元。为16户企业办理续贷,续贷金额27110万,为119户个体工商户办理续贷,续贷金额5468.4万元。
(四)减免纺织服装、口罩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截至目前,已对我市符合贷款贴息政策的3家企业进行补贴,具体如下:1.纺织服装企业,为阜康市林立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累计补贴金额为38.89万元;新疆新辉达化纤有限公司,累计补贴金额0.71万元。2.口罩生产企业,新疆巨兆辉森卫生用品有限责任公司,累计补贴金额4.05万元。
(五)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优惠政策。根据区、州下发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时间通知企业,帮助梳理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项目的两家企业组织申报1.阜康市国信担保公司获得补助25万;2.阜康亚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获得补助20万。累计获得补助金额45万。
(六)落实降低电价政策。全市应受益用电户10768万户,涉及8669户,累计减免电费582.25万元,其中大工业214户减免电费410.24万元,一般工商业8455户减免电费172.01万元。
(七)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截至目前,应受益户数497户,预计受益用气量2559万方,预计减免金额562.87万元,实际受益户数497户,已受益用气量2605万方,已减免573.1万元。车用气预计减免103.9万元,已减免80.7万元,累计减免金额653.8万元。
(八)优先清理拖欠账款。我市2019年1月到10月的清欠明细台账齐全准确,截至目前,未发生新增拖欠主体,对拖欠账款由财政部门制定详细还款计划,落实清偿资金来源,2019年,排查出拖欠账款共计4848.36万元,于2019年9月底拖欠账款已全部偿还(包含10万元以下项目欠款),不存在零清欠现象,截至目前无新增账款。
(九)落实疫情防控税收政策。一是助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和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98.42万元。二是为96户提供“三项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47.78万元。三是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后为1792户纳税人减免335.23万元。
(十)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2020年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减免金额183.74万元,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230.98万元,增值税税率调整及配套措施减税1869.61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3099.97万元。
(十一)落实就业奖补政策。我市共有85家参保企业在疫情期间新吸纳就业1391人,其中15家企业吸纳就业重点群体295人,就业奖励59万元。我市已审核通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480人,拨付补贴资金245.2万元。
(1)全部728家参保企业共计减征(含退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6652.13万元。其中,9家大型企业2-6月减半社保费726.7万元;8家民办非2-6月减半社保费4.2万元。700家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减免2-7月社保费5916.01万元;11家按企业缴费的个体工商户2-7月减免社保费5.2万元。已批准天龙矿业等10家经营困难企业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涉及3872人,缓缴金额1731.3万元。
(2)减征职工医疗保险费政策。1.减征工作完成情况:截至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减征1539.6万元;企业减征1927.2万元;灵活就业减征4863人276.2万元,累计减征医疗保险3743万元。2.缓缴工作情况:我市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共计23家,机关事业单位8家,灵活就业人员647人,累计缓缴金额达337.4万元。3.备案缓缴情况: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通过网上备案方式缓缴,截至目前,我市有9家经营困难企业申请备案缓缴,申请缓缴医疗保险期限为2020年2月至7月,累计缓缴金额预计可达962余万元。
(3)认真落实失业保险费政策。截至目前,已完成553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稳岗补贴发放工作,累计发放801.15万元,稳岗人数26993人。符合补贴标准的企业381家。1-7月正常发放失业保险金1281人次,发放金额143万元,失业代缴医疗1280人次76.68万元。累计发放失业补助金785人次82.26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持续做好助企纾困政策,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各项政策信息,加大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落实中小微企业的普惠性政策工作,解决突出性问题,确保政策信息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