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评估结果信息】阜康市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结果公示
| 索 引 号 | FK005/2025-000109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养老机构评估结果信息】阜康市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结果公示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24 17:20:59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为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年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新民发规[2020]1号)《昌吉回族自治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昌州民字[2021]6号)要求,由昌吉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于2025年7月30日至8月15日对自愿申请的养老机构进行实地评估。2025年9月18日,昌吉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初评获星级及复评星级进行投票表决。
经2025年9月26日昌吉州民政局党组会议审议决定,并经过公示,评出等级养老机构12家(有效期2025年10月至2028年10月),其中阜康市上榜二家,现公布如下:
1、阜康市社会福利中心 三级
2、昌吉州宝石花医院 三级
阜康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