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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阜康市雪莲花社区卫生服务站 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索  引  号 FK006/2024-000008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解除阜康市雪莲花社区卫生服务站 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3-05 18:59:29
发文单位 阜康市医保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关于解除阜康市雪莲花社区卫生服务站

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一、基本情况

阜康市雪莲花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阜康市瑶池明珠小区5号商业楼21-3号商铺,20231月被纳入普通定点医疗机构(可刷医保个人账户),20234月被纳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既可刷医保个人账户又可以享受职工门诊统筹报销)。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市医保局于2023627日、2023918日、20241102024130对雪莲花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问题有:1.西医大夫开具中医处方单,且未按照《处方管理办法书写处方》;2.中医诊疗医保结算单,部分人员无就诊登记记录,无处方单,就诊无真实性可追溯性3.中医理疗登记本登记不详实,未记录一天治疗几次,每次治疗几个部位/穴位/次数4.普针存在超标准收费5.艾柱灸超标准收费针对以上问题,市医保局已对该机构作出约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医保网络、自查自纠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理。

2024130市医保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局对该机构再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1.处方要素不齐全,未按照《处方管理办法》书写,部分处方单缺诊断、缺医生签字、缺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签字程序。中医理疗处方单未写清治疗的天数、次数、部位、穴位。2.中医理疗登记台账未详细记录治疗的部位、次数、穴位、未进行医患双签。3.药品进销存系统库存与实际库存不相符,存在先给患者开药出库,一直未进行结算情况,故库存不相符。拆零药品库存也不相符。4.艾柱灸超标准收费,诊疗目录按收费,实际按照穴位/艾柱条数量收费。5.督灸串换收费。未按照《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版)》中督灸项目内涵操作,但是按照督灸收费。6.存在“先刷医保办卡,暂不做治疗,后期治疗”的套刷行为。虚构、伪造、上传虚假医保项目数据。

三、作出的处理

该机构以上行为违反了《昌吉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七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规定。

依据《昌吉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对该机构作出如下处罚:1.约谈负责人;2.15日内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3.通报批评;4.对已支付的违规费用予以追回,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暂停拨付1月份医保基金、拒付违规费用医保基金;6.责令自查自纠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支付违约金2万元/次;8.解除医保服务协议;9.移交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组。对该机构涉事中医科医生G某处理意见:1.警告;2.暂停其提供医疗保障服务3个月至1年;3.移交市卫健委。

该医疗机构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已由市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立案处理。

阜康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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