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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城市管理局(阜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索  引  号 FK024/2024-000077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城市管理局(阜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9-26 13:07:51
发文单位 阜康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阜康市城市管理局(阜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部门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权重 执行率 得分
中央安排 0 0 0 - 0% -
自治区安排 0 0 0 - 0% -
地(州、市)安排 0 0 0 - 0% -
县(市、区)安排 1767.05 13175.95 12863.41 - 97.63%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合计 1767.05 13175.95 12863.41 10 97.63% 9.76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持续完善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功能、持续推进市容市貌治理、生活垃圾分类、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做到认识在提高、措施在落实、责任在强化、力度在加大,不断提升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抓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不断满足市民对美好城市生活的需要。
目标1:完成建成区安装休闲座椅500个;目标2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目标3:本年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数量6次;目标4:建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100%;目标5:建成区路灯亮灯率96%;目标6: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5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建成区安装休闲座椅528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00万元;本年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数量6次;建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100%;建成区路灯亮灯率96.52%;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50.0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指标值设定依据 分值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履职效能 数量指标 完成建成区安装休闲座椅 ≥500个 市政府工作报告 15 528个 15
数量指标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5000万元 市政府工作报告 15 4000万元 12
数量指标 本年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数量 ≥6次 市政府工作报告 15 6次 15
质量指标 建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100% 市政府工作报告 15 100% 15
质量指标 建成区路灯亮灯率 ≥96% 市政府工作报告 15 96.52% 15
质量指标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50% 市政府工作报告 15 50.03%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