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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财政局关于批复阜康市农业供水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FK015/2023-000045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财政局关于批复阜康市农业供水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文        号 阜财库字【2023】133号 发布日期 2023-09-16 13:02:46
发文单位 阜康市水利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阜康市农业供水管理站

2022年度阜康市本级部门决算已经阜康市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你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如下:

一、上年结转和结余8,797,868.82元。其中:

1.基本支出结转 0 元。

2.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8,797,868.82元。

3.经营结余 0 元。

二、本年收入29,565,058.79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 20,499,364.15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下同)

2.事业收入 0 元。

3.经营收入 0 元。

4.其他收入9,065,694.64 元。

三、本年支出 35,546,788.08 元,其中:

1.基本支出 8,515,982.59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5,982.59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0元。

2.项目支出27,030,805.4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1,955.66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1,821,425.9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 元。

3.经营支出 0 元。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元。

五、结余分配 0 元。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 2,816,139.53 元。其中:

1.基本支出结转 0 元。

2.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816,139.53 元。

3.经营结余 0 元。

、请按照财政部门决算批复通知文件,并根据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对年度账务进行调整,做到账实相符、账表一致。

八、请按照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不断提高部门决算信息质量。

九、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公开情况报财政局审核备案。

附:阜康市农业供水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电子数据)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十四日     

 


附件1.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农业供水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
附件2.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农业供水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1.2015年高效节水补助资金项目自评表.xlsx
2.2019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审计费.xlsx
3.2020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审计费用.xlsx
4.2021年两座拦河水库进库流量站.xlsx
5.阜康市2017年农业水价改革配套工程.xlsx
6.阜康市2021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xlsx
7.阜康市2021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xlsx
8.阜康市2022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xlsx
9.阜康市白杨河水库工程项目.xlsx
10.阜康市农业供水管理站九月化解债务项目.xlsx
11.阜康市三工河渠首至良繁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自评表.xlsx
12.农业供水管理站水磨河城区段及无名沟水土保持自评.xls
13.上户沟防洪渠道工程项目自评表.xlsx
14.水磨河城区段水磨河上游(红山水路至铁路桥)河道防洪工程自评表.xls